12月11日訊 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譚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譚海生于1970年,他從2005年起執法中超,2011年、2012年、2014年和2015年,他四度被主辦單位評為“金哨”(年度最佳裁判)。據北青體育昔日報道,去年7月21日上午9點半,中國足協全員按要求參加一次重要會議,就在會議進行期間,足協戰略規劃部部長戚軍、技術部部長譚海相繼被足協紀檢部門的干部“請”出會場,隨后兩人再也沒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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